北京中景世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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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区建委开工证,在线客服为您解答

2021-06-23 11:00:02  170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火灾应急通道、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的其他内容;

13、查验消防产品有效文件和供货证明。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或集体,可由本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

(一)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工作表现突出的;

(二)模范执行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三)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国家财产和保护人民生命表现突出的;

(四)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表现突出的;

(六)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的。

凡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给予经济处

罚、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他用或损坏的;

(二)违反消防法规和制度的;

(三)对存在火险隐患拒不整改的;

(四)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五)贯彻消防法规不力,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火灾事故的单位领导人。

备案后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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