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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龙岗原产地证办理业务,专业团队,准化流程

    2024-02-15 11:47:01 566次浏览
    价 格:面议

    2、FORM A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世界给予我国优惠的国家有38个(也就是说,只有出口到这些国家才做F/A):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全称: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OFORIGIN 。

    3、审核:

    审核签证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规则、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前述文件进行严格审核,符合下列条件方接受申请:

    (1)资料必须齐全、有效,单证填写完整、正确,文字清晰,印章(正、副本全部加盖)和签字无错漏。

    (2)原产地证内容须与申请书、发票一致。

    (3)对含进口成分的货物要提供明细单,如明细单难以查清的,申请人应提供补充说明,并接受签证机构的核查。

    (4)经审核,含有进口成分的货物未达到原产地标准的,应申请加工装配证明书或转口证明书。

    2.申请签证:申请单位应至少在货物出运前3天,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证,提交下列文件:

    (1) 一般原产地证申请书一份;

    (2) 缮制正确、清楚并经申请单位手签人员手签和加盖公章的一般原产地证一式四份;

    (3) 出口商的商业发票副本一份;

    (4) 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还得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3.申请签发"后发证书":原产地证一般应在货物出运前签发,但如属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申请签证,签发机构可酌情办理"后发证书"。

    7.货物如在中国进行的制造工序不足,未能取得中国原产地证,可以申领"加工装配证明书";经中国转口的外国货物,不能取得中国原产地证,可以申领"转口证明书"。申领这两种证书的申报手续和所需单据与一般原产地证相同。

    申请签发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应提供的单证与资料

    1.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2.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一套;

    3.商业发票、装箱单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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