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1、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
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3、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4、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
浦发银行开具存款证明:
凡存有浦发银行本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包括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人民币零存整取、教育储蓄、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的储户,皆可申请出具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
出具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原则上由存款人本人提出申请,如非存款人本人提出申请,应提供存款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件及代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由原存款行受理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的申请开证。
已挂失的定期储蓄存单(折)在未办妥挂失存单(折)的补发手续前,不得申请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的开证。
开具企业银行资金证明方法:
1.准备好开资金证明的资金,将资金打入企业基本户或一般户内。
2.如果开的是“时点”资金证明,资金入账后带着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财务章、人名章到企业基本户或一般户的对公业务柜台,让银行柜台职员即时打印“时点”资金证明。
3.如果开的是“时段”资金证明,资金入账后隔天带着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财务章、人名章到企业基本户或一般户的对公业务柜台,让银行柜台职员即时打印“时段”资金证明。
4.这样就办理完成“时点”资金证明和“时段”资金证明了。
存款证明种类:(1)出具证明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只证明昨日及之前余额,不证明当日余额)或某一时期的存款发生额。(2)出具证明时在我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请您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开立相应的存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