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程师原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职称的取得可通过包括认定、评审、国家统一考试(以考代评)、职业资格对应等方式。2019年《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出台明确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
满足申请职称评审条件者,需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然后经过评审竞争环节,投票通过公示后才能评审为某个职称。
职称认定针对比较多的是初级职称,但高学历人才例如博士可以直接被认定为中级职称。
无论是职称认定和职称评审,都是对专业领域的一种肯定与内在价值,具有相同效力,但性质上是不同的。
职称认定:
认定职称要求全日制学历或广东省自考学校的学历;申请认定的专业必须与所修读的专业对口或相近,与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相一致。例如,建筑学专业毕业的,申请认定的专业名字也是“建筑学”,从事建筑设计的工作,符合专业对口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