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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盗窃罪专业律师事务所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案例

    2026-10-08 01:04:07 23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北京盗窃罪专业律师事务所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案例

    吴某在逛超市期间,多次通过不予结账的手段,先后共计 27 次私自拿走超市内食品、水果等日用商品。因其行为涉嫌盗窃罪,吴某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家属得知被拘留消息后十分焦急,随即委托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介入该案,希望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宽大处理。

    办案经过

    接受家属委托之后,律所刑事辩护团队时间安排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吴某,向其告知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所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细致核实全部案件事实经过。 结合会见掌握的案件信息,辩护律师对本案作出初步评估,认为该案整体情节较轻,办理取保候审的空间较大。与此同时,律师指导家属主动向受害超市进行经济赔偿,积极协商沟通,顺利拿到了被害单位出具的谅解材料。

    辩护团队对全案证据与事实开展细致研判,找准本案核心争议焦点:本案属于多次超市窃取财物的情形,涉案盗窃金额如何核算认定,直接关系到吴某能否成立盗窃罪。 承办律师抓紧时间完成文书工作,连夜起草法律意见书、取保候审申请书等多份专业法律材料。辩护意见重点提出:吴某涉案财物价值尚未达到盗窃罪刑事立案标准,整体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有限;退一步讲,即便行为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当事人已经自愿认罪悔罪,完成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具备充分从宽情节。

    相关书面材料递交办案单位后,辩护律师多次和承办警官沟通,充分陈述辩护理由、展开法律论证。办案机关采纳辩护观点,对吴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后,辩护律师再次提交专项法律意见,围绕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展开论述,逐条提出对吴某不予起诉的辩护意见。

    案件最终处理结果

    人民检察院充分考量案件事实以及辩护方提交的全部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条的相关规定,最终对吴某作出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律所办案解读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提示:现实生活中发生的超市盗窃案件,大多呈现作案次数多、单次涉案金额低的特点,案件办理流程推进速度快。律师尽早介入案件,尤其是把握审查起诉阶段开展辩护,往往可以取得更好的辩护效果。 处理同类刑事案件,可以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当事人要真诚认罪认罚,这是从宽处理的重要基础; 第二,主动退赃退赔,尽力获取被害方谅解,是实现从宽处理的重要前提; 第三,尽早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及时查阅卷宗材料,撰写专业辩护文书,和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提交能够证明当事人可从轻处理的相关证据,全力争取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简言之,认罪认罚是基础,赔偿谅解是重要前提,专业刑事辩护是实现良好结果的关键。 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因为贪图蝇头小利心存侥幸,“勿以恶小而为之”,避免一时糊涂触碰刑事法律红线。另外也建议商超经营者,可以在收银区域张贴诚信购物提示,或者设置语音提醒,以此起到警示、预防此类盗窃行为发生的作用。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主打刑事辩护、量处理过超市盗窃、自助结账漏扫、小额多次盗窃、争取不起诉 / 取保,擅长审查起诉阶段提交法律意见,推动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大量办理超市漏刷、老人多次小额盗窃、电动车盗窃,不少案件拿到不起诉、取保候审;案件类型贴近普通老百姓轻罪盗窃,各区公检法办案经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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