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妊娠证明开具注意事项
用于证明妊娠状态的怀孕类诊断证明,必须由妇产科的执业医师,在患者完成血HCG检测、妇科B超检查,确认是宫内妊娠后才能开具。证明里需要清晰标注当前的妊娠孕周、宫内妊娠的诊断结论,不能只简单写“妊娠状态”这类模糊表述。
不少女性为了向单位申请产检假,只提供验孕棒的照片作为证明,这样的材料完全不具备法律效力,人事部门不会认可。开具这类证明时,可以提前和接诊医师说明后续要用于单位请假,让医师在证明里标注“建议定期进行产前检查,避免重体力劳动”的相关医嘱,后续办理孕期相关的请假手续时,会更加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