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为中的主要当事人是交当人和收当人,因此典当市场的市场主体业主要分为交当人和收当人两类,另外典当市场的监管部门也是典当市场的重要主体。
(一)交当人
交当人是指将一定物品交给典当行作抵押而换取相应贷款的人,又称出典人或当户。交当人实际上是借款人,任何团体和个人均可充当,我国典当市场上的交当人除了继续短期资金周转的个人和个体工商户外,许多中小企业也开始通过典当来获得企业发展中所需的短期流动资金。
(2)不动产典当
不动产典当的不动产主要是指房屋等不动财产。在不动产典当中,典当行要重点审查如下当户提交的证件,以避免欺诈风险: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者身份证以及委托书;户口、结婚证(离婚需证明);发票;购房协议书;契税完契证。
(3)机动车典当
机动车典当的当品就是各类机动车。与不动产典当一样,为了避免欺诈风险,典当行要重点审查如下当户提交的证件: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年检期内);车辆购买附加费凭证;车辆有效期内保单;养路费交税凭证;车辆交税证;车主身份证,私章。另外,如果是单位所有的车辆,需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如果是进口车辆,应提供车辆商检单、海关关税单、进口汽车准运证等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