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防雷检测机构三类防雷标准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01次/a,且小于或等于 0.05次/a 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05次/a,且小于或等于 0.25次/a 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4 在平均雷暴日大于 15d/a的地区,高度在 15 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 15 d/a的地区,高度在 20 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武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根据相应规范的要求,旅游景区的防雷装置应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机构每年检测一次;景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根据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检测。其防雷装置的检测与维护要求如下:
a)武汉防雷检测机构检查接闪杆、接闪带(网、线)、杆塔和引下线的腐蚀情况及机械损伤、松动等,若有损伤,应及时修复,特别是在断接卡或接地测试点处,应进行电气连续性测量;
b)武汉防雷检测机构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若测试值大于规定值,应检查接地装置和土壤条件,找出变化原因,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c)武汉防雷检测机构检查内部防雷装置和设备(金属外壳、机架)等电位的电气连续性,若发现连接处松动或断路,应及时修复;
d)武汉防雷检测机构检查各类电涌保护器的运行情况,若发现接触不良,漏电、发热、积尘过多等,应及时处理。
防雷装置检测范围:武昌区、东西湖区、江夏区、江岸区、新洲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江汉区、洪山区、经开区、汉南区、蔡甸区、黄陂区、阳逻、长江新区、东湖高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