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是患者办理入院接受住院期间,医院完整建立的医疗档案。包含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检查报告单、医嘱单、护理记录、手术记录(如有)、出院小结等全套资料,记录住院期间全部诊疗过程。
住院病历原始原件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患者本人不会直接带走原件。患者出院之后,如需病历材料,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按医院规定申请复印,复印版本加盖病案专用章后,可作为有效凭证使用。
住院病历信息量完整,当需要长时间病假、办理康复休养、申请各类身体受限证明时,住院病历复印件常作为配套材料提交。
病历记载内容客观反映住院期间病情,医师后续开具出院证明、诊断建议,全部以住院病历记录作为基础。
出院证明,也常被称作出院小结,是患者结束住院、办理出院手续时,由主管医师出具的总结性文书。内容包含入院情况、住院检查结果、经过、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医嘱会写明休息建议、复诊时间、用药注意事项、活动限制等内容。
出院小结是出院后很重要的医学材料。出院之后需要向单位申请休养假期、向学校申请暂时免修体育项目,出院小结是核心参考材料。
出院小结会随患者出院时给到本人。如果原件遗失,可以到医院病案室申请复印加盖公章的版本,效力等同原件。
出院上面的休养建议,是主管医师结合本次住院病情给出的医学建议,仅作参考,休假审批权限属于单位或学校管理部门。
申请病假,完整流程分为就诊取证、提交材料、单位审批三个环节。首先本人身体不适,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医师评估病情后,开具病假建议单或者诊断证明。
拿到医疗文书后,按照单位人事制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人事部门提交申请,同步上交诊断证明、病假建议单,部分单位会要求配套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复印件作为佐证。
单位收到材料后,会按内部规定审核,必要时联系出具文书的医疗机构,核验就诊和开具记录。
这里要分清关键点:医师写的 “建议休息” 是医学建议,不等于单位必须批准休假。单位可以结合岗位工作情况、规章制度,审批休假时长。
休假期间,患者应当遵医嘱休养、按时复诊。如果病情没有恢复,复诊时可以再次请医师评估,看是否可以续开休养建议。
存在多种情形,医师可以依法拒绝开具诊断或者休假建议。种,当事人没有本人面诊,只是线上口述症状,要求开证明。没有当面查体,医师不能出具医学结论。
第二种,当事人没有明显病症,单纯为了休假、免训虚构疾病,要求医师开具不符合实际的诊断。医师要遵守诊疗规范,不能虚假书写病情。
第三种,要求修改诊断名称,刻意夸大病情,或者要求延长休息时间,超出该疾病正常恢复周期。
第四种,要求对既往多年前的旧病历,直接新开一份当前不适的诊断,本人没有复诊评估。旧病历只能说明过去病史,不能代表当下身体状态。
第五种,要求医师开具超出执业范围的诊断。医师专业方向不同,不属于本专业疾病,不能随意出具诊断意见。遇到这些情况,医师有权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