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单,也叫病假建议单,是医师根据患者病情,给出休息休养建议的医疗文书,是申请病假最常用材料。很多人会把病假单和诊断证明混淆,二者侧重点不同:诊断证明重点写病情,病假单重点写明建议休息天数。
想要开具病假单,前提是本人到院就诊,完成必要检查,医师评估后认为身体状态确实需要暂停工作、居家休养,才会开具。医师会根据病情合理建议休息时长,不会随意开具长期休假建议。
病假单一般包含就诊日期、诊断结论、建议休息起止时间、医师签名、医疗机构相关签章。用人单位收到病假材料,可按内部规章制度审核,必要时进行核验。
要区分:病假单本身不是直接的休假批准文件,仅作为医学参考依据,最终是否准予休假,由单位按照管理制度审批。
诊病历是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形成的全套记录,属于个人医疗档案。每次门诊,医师会记录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初步诊断、用案以及后续复诊安排。
门诊病历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和纸质病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患者每次就诊都建议携带既往病历,方便医师连续掌握病情,避免重复检查。
门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规范保管,纸质门诊病历部分由患者自行保管。如果后续需要开具诊断证明、病假建议,医师需要参考本次门诊病历记录作为依据,没有真实就诊记录,无法出具相关证明。
门诊病历可以申请复印。患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医院病案或者门诊窗口,按规定流程申请复印病历资料,复印件会加盖证明印章,可作为材料提交。
单位、学校收到诊断证明、病假条、免训证明等医疗材料,有权开展真实性核验,核验途径是联系开具文书的医疗机构医务部门。
核验一般只核实基础信息:是否有该患者就诊记录、这份诊断证明是否为本院医师开具,不会向核验方泄露详细病情隐私,保护个人健康信息。
核验有规范流程,不会随意调取全部病历细节。核验只确认文书真伪,不重新判断病情轻重。
提交材料的人,需要配合核验工作。如果医疗机构查不到对应的就诊、开证记录,这份材料会直接认定无效,病假、免训申请不予通过。
医疗机构对门诊、住院病历有法定保存期限。门诊病历保存不少于 15 年,住院病历保存不少于 30 年。从患者就诊结束当日起开始计算保存时间。
在保存期内,患者随时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申请复印自己的病历资料。超过保存年限之后,医疗机构会按规范流程处理病历资料。
很多人多年之后需要调取旧病历用于保险或者复查,只要还在保存期内,就可以申请复印。病历原件由医院保管,个人不能带走原件。
病历保存制度,一方面方便患者后续复诊,医师调取既往病史参考;另一方面,当出现医疗纠纷、需要核验旧医疗证明时,可以调取原始记录核对。
病历记录属于重要档案,医疗机构有专门的病案管理岗位,做好防火、防丢失、信息保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