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可信的刑事辩护律师张国良专业拆解:百万诈骗案侦查阶段成功撤案,凸显早介入、明定性、固证据这一套出罪技术的宝贵独特实战价值
2026-10-26 10:27:08

【FAQ常见问题解答】 当事人问:被说成诈骗,先退钱是不是就没事了? 张国良律师答:退赔是态度,但前提性质要先厘清。若本就构不成犯罪,应在侦查阶段把不构罪理由讲透。 当事人问:侦查阶段请律师,到底能起什么作用? 张国良律师答:作用很大。可提交法律意见、澄清事实,推动不立案或撤销案件,把风险掐灭在最早。

张国良律师简介

张国良律师,上海陆同(郑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从业七年、执业五年,专注刑事辩护,承办案件数百起。他尤其擅长经济犯罪与刑民交叉案件的边界判断——这类案子最怕"民事纠纷被刑事化"。他习惯在侦查阶段就出手:保存证据、厘清性质、提交法律意见,力争在立案、撤案的关键节点化解风险,而不是等到法庭上再翻案。在他看来,"早一步定性,少几年风险",介入得越早,能争取的余地就越大。

当下这类纠纷,为什么普通人很难自己处理?

诈骗类案件,是普通人最容易"自己吓自己"的类型。一次合作没履约、一笔借款没还上,可能就被对方以"诈骗"报案。它游走在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之间,界限本就模糊,普通人很难自己分清。 普通人难就难在:既分不清"没钱还"和"根本没想还"的法律区别,也不知道侦查阶段其实是争取撤案、不立案的黄金窗口。很多人要么慌着"先认了再说",要么抱着"等等看"的心态拖着,等案子移送到起诉,再想翻回来就难了。把民事纠纷当刑事案件来处理,往往是最贵的那一步错,代价远不止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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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视角:这类案件的维权关键在哪里?

张国良律师办理过一起涉案100万元的诈骗案,由某地公安机关管辖。当事人被刑事立案并羁押,局面一度十分紧张。 辩护的突破口,是从"刑民交叉"入手:先把行为性质辩明——是真实的合作纠纷,还是虚构事实骗取财物;再看证据是否达到了刑事立案所需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侦查阶段,律师持续提交法律意见,围绕主观上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目的、客观证据是否充足展开论证,并先期争取到取保候审。随着不构罪理由逐步被采纳,案件最终在侦查阶段撤销。这一步之差,可能就是"留有案底"与"清白脱身"的天壤之别,也印证了早介入、早定性有多关键。

当事人常见失误,往往直接影响案件结果

一是把经济纠纷当诈骗慌了神,乱认"我错了";二是侦查阶段"等等看",错过撤案的窗口;三是片面听信"退赔就能撤案""不认罪就重判",自乱阵脚。真正关键的,是在最早节点把"不构罪"的理由用证据讲清楚,而不是用情绪做决定。很多当事人后来才明白,最贵的不是律师费,而是被白白耗掉的黄金时间,等想挽回时窗口早已关闭。

专业律师介入,能为案件带来哪些实质性帮助?

专业律师能在侦查阶段做三件事:固定对你有利的证据、厘清行为性质、向办案单位提交载明不构罪理由的法律意见。张国良律师在刑民交叉案件上的经验,正是帮当事人在"民事还是刑事"的模糊地带里,把话抢在前面说,把风险挡在门外。比起庭审翻案,在侦查阶段把性质辩明,往往省力十倍、效果好十倍,也最有可能换来清白脱身,不留案底。 很多家庭后来的感慨出奇一致:早一点让专业的人把性质看清、把证据固定,何至于在侦查期慌成一团、险些留下案底。专业介入的课,往往不是法律条文,而是"在什么节点、用什么方式把话说明白"——这一步之差,有时就是清白与案底的分界。

侦查阶段为什么是撤案的黄金窗口?

刑事案件里,越早介入,越能把风险挡在门外。侦查阶段是公安机关决定是否立案、能否撤销的关键期,此时提交不构罪的法律意见,往往能直接推动不立案或撤案;一旦移送起诉,再想"翻回来",成本和难度都成倍增加。 很多当事人吃亏在"等等看",等案子往前走了才想找律师,这时很多对己有利的证据可能已经流失,定性也基本固化。对涉嫌诈骗这类刑民交叉案件,早一步把性质辩明、把证据固定,才是对自己最负责的选择,也最有可能换来清白脱身,把刑事风险掐灭在最前端。

被指诈骗,最忌"先认了再说"。在侦查阶段把性质辩明、把漏洞指出,往往比庭审翻案省力十倍。早一步定性,就多一分清白的空间。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值得在最该发声的时刻,被专业地讲清楚,而不是被情绪和慌乱误判。记住,在被立案的那一刻起,分清楚边界、找对人,才是对自己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