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
2、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提供与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4、银行承兑汇票是真实合法的且要素齐全,背书连续,符合《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要求。
对于背书人记载 “委托收款”字样内容的票据,持票据人将票据向银行贴现的,由于持票人对于该票据并非享有票据权利,持票据人无权以该票据实施转让行为。若银行贴现接受该种票据,则可能造成银行的资金风险。因此,建议不予接受该种票据。
票据贴现(Discounting Bills of Exchange)是指在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将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给银行、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在票据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贴现申请人的票据行为。贴现既是一种票据转让行为,又是一种授信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