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背书人记载 “委托收款”字样内容的票据,持票据人将票据向银行贴现的,由于持票人对于该票据并非享有票据权利,持票据人无权以该票据实施转让行为。若银行贴现接受该种票据,则可能造成银行的资金风险。因此,建议不予接受该种票据。
出票银行不在企业当地时:
1、企业提供清晰票面及背书复印件、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收款单位名称、帐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大额支付号,传真给贴现业务经办机构。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经办机构发电函或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出票银行查询,一般在 个工作日内回复。
3、企业准备好汇票原件,盖好背书章,在邻近银行打款,贴现银行验证汇票原件,即电话通知自己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划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约 分钟到帐。
4、企业确认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到帐,即交易完成。
具备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与出票人或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4、非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
5、满足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资格类文件
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
3、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工作证(或提供介绍信);
4、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贷款卡(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密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