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车主提交申请后,车管所会根据申请材料对车主和申请延缓汽车报废年限的车辆进行审核检测,如果情况符合要求,车管所会出具批准延缓汽车报废年限的证明。
1、非营运9座(含)以下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最初的6年内每2年审验1次,之后为1年1审,使用年限超过15年后,每半年审验1次,能通过审验即可无限延期,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2、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4、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5、轻型货车和大型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6、微型货车和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不可申请延期
7、20座以上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8、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存在问题
每年四分之三该报废汽车为何仍在行驶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经济发展研究分会副理事长应爱斌2010年8月表示,汽车工业既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也是高消耗、高排放、影响环境污染的重点行业。2009年我国汽车累计产销双超1360万辆,汽车总保有量已经突破7000万辆,按照每年大约7%的报废量,仅报废汽车的重量就超过700万吨。
对于愈加严重的汽车报废问题,有人说,成为“世界停车场”之后,中国正变成“世界汽车垃圾场”。
允许将报废车“五大总成”再利用,是新政的重大突破。《回收管理办法》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是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