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3年内,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提升30%。
1.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有哪些亮点呢?
价中标,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及到期未退还保证金等大家关注的内容,征求意见稿都有涉及。
2. 对于拖欠工程款等“老大难”问题,征求意见稿“有木有”提出解决方法呢?
适用范围:
预付款保函在国际承包业务中使用时,是由承包人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则由银行向受益人退还该款项。
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关于预付款担保的规定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世行采购指南》、世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文件》《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采购准则》和、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中均对预付款担保作出相应规定。1、《世行采购指南》规定,货物或土建工程合同签字后支付的任何动员预付款及类似的支出应参照这些支出的估算金额,并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规定。对其他预付款的支付金额和时间,比如为交运到现场用于土建工程的材料所作的材料预付款,也应有明确规定。招标文件应规定为预付款所需的任何保证金所应做出的安排。
世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文件》中的规定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经营的银行开出与预付款相同数额的保函后,发包人将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保函应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保持有效,但其担保额应随投标人返还的金额而逐渐减少。预付款不计利息。承包人应将预付款专用于实施本合同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及动员费用,并且应向项目监理提交和其他证明文件的副本以证明预付款确实如此使用。根据以支付额计算的完成工程的比例表,预付款将从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比例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