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上门服务收费标准按 “医疗服务 + 上门服务费” 双轨定价,公立基层多执行政府指导价,县级及以上公立与私立 / 第三方多为市场调节价,核心是成本测算、政策合规与供需平衡,流程含立项、成本核算、论证公示、备案实施与动态调整
上门基础成本(最核心、最复杂)
这是 “上门” 区别于 “门诊” 的关键成本,主要由以下 4 部分构成:
1. 人力时间成本(最主要)
核算逻辑:
人力成本 = 医师 / 护士单位时间成本 × 总耗时
总耗时 = 上门往返时间 + 现场服务时间 + 等待 / 准备时间
单位时间成本一般按:
医师:按职称(住院 / 主治 / 副高 / 正高)的平均时薪
护士:按护理级别时薪
夜间 / 节假日:上浮 30%–(行业惯例)
举例(简化):
主治医师时薪约 80–120 元
往返 40 分钟 + 服务 20 分钟 = 1 小时
人力成本 ≈ 80–120 元
交通成本
核算逻辑:
交通成本 = 起步里程成本 + 超里程成本 + 车辆 / 燃油 / 折旧 / 保险分摊
常见核算方式:
2 公里内:固定起步价(如 20–40 元)
超 2 公里:每公里 8–15 元
夜间 / 偏远地区:上浮 20%–50%
成本核算的关键原则(合规必看)
上门费与医疗服务费必须分开核算,不能混为一谈
不得重复收费:如家庭病床、长护险已覆盖的项目,不能再收上门费
夜间 / 节假日溢价必须公示,不能暗箱操作
耗材必须据实结算,禁止打包乱收费
公立机构按政府指导价 / 备案价,私立按市场调节价 + 明码标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