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构成与定价规则
费用类型 具体内容 定价规则 医保情况
上门服务费 交通、人力、时间成本 公立基层常 50-200 元 / 次・人;私立 / 第三方多 100-300 元 / 次,夜间 / 节假日上浮 30%- 多为自费,少数地区基层项目可按政策报销
医疗服务费 诊查、、护理等 按当地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同项目同价 符合条件的可按住院 / 门诊比例报销
耗材药品费 输液器、敷料、药品等 按实际使用收费 医保目录内药品耗材可按比例报销
特殊附加费 夜间急诊、远程会诊等 协商定价或按机构标准加收 通常自费
省钱与报销建议
优先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机构,价格透明且部分可医保报销。
与家庭医生签约,优先建家庭病床,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提前确认费用明细,避免隐形消费。
保留病历、收费票据等,按医保流程报销。
合规与优化要点
禁止 “上门 + 某服务” 重复立项,统一为 “医疗服务 + 上门服务费”。
家庭医生签约、长护险覆盖项目不得重复收取上门费。
价格公示与票据规范,保留病历与收费凭证以便报销。
动态调整机制,平衡成本与群众负担
一个完整的成本核算示例(便于你直接套用)
假设:
主治医师上门
往返 6 公里
服务:换药 + 简单诊查
白天工作日
核算:
人力时间成本:1 小时 × 100 元 / 小时 = 100 元
交通成本:起步 30 元 + 超 4 公里 × 10 元 = 30 + 40 = 70 元
换药项目成本:人力 40 + 耗材 15 = 55 元
诊查成本:50 元
药品 / 耗材:10 元
管理费率 25%
总成本 = 100 + 70 + 55 + 50 + 10 = 285 元
含管理费 = 285 × 1.25 ≈ 356 元
最终定价:350–400 元(市场常见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