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主体与权限划分
机构类型 定价权限 价格管理 典型标准
公立基层(社区 / 乡镇卫生院) 政府指导价或备案制 医保局 + 卫健委联合制定,限价 50 元 / 次・人;社区 100-166 元 / 次
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市场调节价(自主定价 + 备案) 卫健委指导,医保局监督,按成本与供求定价 上门费 150-300 元 / 次,结合职称 / 距离加收
第三方平台 / 私立机构 完全市场调节价 自主定价,明码标价,接受市场监管 面诊 300-800 元 / 次,换药 / 拆线 159 元 / 次等
上门服务成本核算的总体公式
单次上门服务总成本 = 上门基础成本 + 医疗服务项目成本 + 药品 / 耗材成本 + 管理与风险成本
其中:
上门基础成本:交通、人力时间、往返路程、夜间 / 节假日溢价等
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诊查、换药、导尿、拆线、雾化、PICC 维护等项目的人力 + 操作成本
药品 / 耗材成本:实际使用的药品、针管、敷料、输液器等
管理与风险成本:平台 / 机构运营、质控、保险、税费、坏账、应急调度等
最终定价的形成(成本 + 合理毛利)
机构 / 平台最终收费 =
(上门基础成本 + 医疗项目成本 + 药品耗材成本) ×(1 + 管理费率) + 合理毛利
公立基层:毛利极低,基本按成本 + 少量管理费定价
私立 / 第三方:毛利 20%–40% 不等,取决于品牌、响应速度、服务质量
成本核算的关键原则(合规必看)
上门费与医疗服务费必须分开核算,不能混为一谈
不得重复收费:如家庭病床、长护险已覆盖的项目,不能再收上门费
夜间 / 节假日溢价必须公示,不能暗箱操作
耗材必须据实结算,禁止打包乱收费
公立机构按政府指导价 / 备案价,私立按市场调节价 + 明码标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