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原则
成本补偿:覆盖人力(职称 / 工时)、交通(里程 / 车型)、时间(含等候)、耗材与管理成本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分级定价:基层公益优先、三甲 / 特需按市场、第三方平台随行就市。
医保衔接:家庭病床、签约服务等合规项目可报销,纯上门费多为丙类自费。
透明规范:公示项目、标准、明细,禁止重复收费
定价主体与权限划分
机构类型 定价权限 价格管理 典型标准
公立基层(社区 / 乡镇卫生院) 政府指导价或备案制 医保局 + 卫健委联合制定,限价 50 元 / 次・人;社区 100-166 元 / 次
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市场调节价(自主定价 + 备案) 卫健委指导,医保局监督,按成本与供求定价 上门费 150-300 元 / 次,结合职称 / 距离加收
第三方平台 / 私立机构 完全市场调节价 自主定价,明码标价,接受市场监管 面诊 300-800 元 / 次,换药 / 拆线 159 元 / 次等
每个医疗项目都有标准成本,核算方式:
项目成本 = 操作人力成本 + 操作耗材成本 + 设备折旧 / 成本
常见项目成本示例(2026 年参考):
普通换药:人力 30–50 元 + 耗材 5–15 元
拆线:人力 30–50 元 + 耗材 5–10 元
导尿:人力 50–80 元 + 耗材 15–30 元
PICC 维护:人力 60–100 元 + 耗材 20–40 元
雾化:人力 30–50 元 + 药品 / 耗材 10–30 元
上门听诊 / 基础诊查:人力 50–100 元
这些项目在医院有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目录,上门服务只是在此基础上叠加 “上门成本”。
药品与耗材成本(按实际使用)
核算逻辑:
药品 / 耗材成本 = 实际使用数量 × 采购价 + 仓储 / 损耗 / 冷链分摊
特点:
完全据实结算
医保目录内可按政策报销
上门服务中耗材损耗率略高于门诊(包装开启、一次性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