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的定义可归纳为: ①是关于患者疾病发生、 发展、诊断、 情况的系统记录; ②是医疗活动过程中经过归纳、分析、整理,并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书写的档案及资料总和; ③并不是过程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病历,比如一些临时性的文件(典型的如:入院须知、辅助检查申请单。报告单属于病历,但病理切片、X线片等不属于,也不会归入病案保存); ④病历在经病案管理人员整理后归档到病案室,病历将转变为病案; ⑤具备法律效应。
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权的临床医生,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 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有效。 3.一般门诊病人假条时间不超过7天,持续时间也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不超过30天。 4.住院病人出院后,对短期内难以康复的严重疾病,可一次休假3-6个月。
询问病史时要对患者热情、关心、认真负责,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协作,询问时既要又要抓住重点;应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测和先入为主。当病人叙述不清或为了获得必要的病历资料时,可进行启发,但切忌主观片面和暗示。
复诊、复查、换药、理疗,此类就医行为无法避开上课时间,学生可依规办理短期复查病假,属于合规医疗请假范畴,区别于普通养病请假。复查类病假无需完整病情诊断,仅需医师开具复诊证明、检查预约单、理疗记录,即可作为请假依据。请假时长以就医实际耗时为准,一般为半天或,不允许超额申请假期,杜绝借复查名义无故缺勤。
学生需提前整理复查时间,提前向学校报备请假,返校后时间提交就医凭证备案。多次规律性复查,可让医师开具阶段性复诊说明,统一报备学校,简化重复请假流程,兼顾康复与正常课堂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