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 合法经营:个体户需依法登记注册,且当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吊销执照)。
2️⃣ 名称合规:新名称需符合《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与已注册的个体户或企业重名,且不得含有违法、误导性内容。
📂准备材料(缺一不可!)
1️⃣ 基础材料
▪️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需经营者亲笔签名,可到窗口领取或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模板)。
▪️ 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若遗失需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作废声明)。
2️⃣ 身份证明
▪️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名称核准文件
▪️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需提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当地市场监管官网查询新名称是否重名,确认可用后申请核准)。
🚶♀️办理流程(分步详解)
步:名称预先核准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四川政务服务网”,查询新名称是否被占用。
到所属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窗口领取《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或在线下载填写。
提交申请书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等待审核(通常1个工作日内出结果)。
审核通过后,领取《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二步:提交变更申请
线下办理: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所属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窗口提交。
线上办理: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个体工商户变更”模块上传扫描件,按提示填写信息并提交。
第三步:材料审核
市场监管部门一般1-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材料齐全且名称符合规定则通过;若有问题会一次性告知补充内容。
第四步:领取新执照
审核通过后,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新营业执照,或选择邮寄服务。
若原执照遗失,需提交作废声明或公示系统截图。
⚠️避坑指南(血泪教训!)
1️⃣ 名称陷阱
▪️ 避免使用“企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字样。
▪️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需与经营场所一致(如“成都市XX区XX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