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管理类别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排污单位需明确自身属于重点管理、简化管理还是登记管理类别。重点管理单位必须申领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单位按要求申请,登记管理单位需完成排污登记。例如,成都市某化工企业若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且年排放量超过规定阈值,则属于重点管理范畴。
(二)梳理排污信息
梳理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等具体成分、排放量预估及排放规律。例如,某食品加工企业需统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放量、COD浓度,以及锅炉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
(三)准备基础材料
1. 企业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需确保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准确无误。
2. 环评及验收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材料;若项目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需提供验收报告或备案文件。例如,成都市某新建工厂需提交环评批复及验收监测报告。
3. 生产工艺及设施说明:详细描述主要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及污染防治设施,包括设施名称、型号、处理能力及运行参数。例如,某印染企业需说明染色机、定型机等设备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
二、网上申报流程
(一)平台注册与登录
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或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选择成都市区域,注册法人账号并登录。例如,某企业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后,跳转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
(二)选择申请类型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许可证首次申请”“许可证变更”“许可证延续”或“许可证补办”等业务类型。例如,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需点击“许可证首次申请”按钮。
(三)填报申请信息
1. 基本信息填报:填写排污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
2. 污染物排放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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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放:明确排放口编号、名称、类型(如主要排放口、一般排放口),填报各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限值、排放量及执行标准。例如,某锅炉企业需填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年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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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填写废水排放去向(如直接排放至地表水体、间接排放至污水处理厂)、排放规律、受纳水体功能目标等信息,并填报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排放量。例如,某化工企业废水间接排放至污水处理厂,需说明污水处理厂名称及接纳标准。
3. 污染防治设施填报:详细描述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名称、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例如,某电镀企业需说明含铬废水处理设施采用的化学沉淀+离子交换工艺及处理效率。
4. 自行监测方案填报:根据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明确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及监测方法。例如,某水泥企业需对窑尾废气排放口每月监测一次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
(四)上传附件材料
1. 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 自行监测方案:盖章后的自行监测方案文档。
3. 排污口规范化情况说明:说明排污口设置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包括排污口标识、采样平台建设等情况。
4. 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上传环评批复、验收报告、总量控制指标来源说明等材料。例如,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需上传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五)提交申请
完成信息填报及附件上传后,仔细核对申请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申请编号,企业可通过申请编号查询审核进度。
三、审核与现场核查
(一)审核流程
生态环境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实质审查重点审核污染物排放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例如,审核人员将核对企业填报的污染物排放量是否与环评批复及实际生产情况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