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约保证金
定义与性质:履约保证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通常为承包商或供应商)为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向对方(业主或采购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它属于金钱担保,具有法定担保性质,本质上是对合同履行的一种资金保证。
主要作用:履约保证金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和减少违约风险,保障合同顺利履行。若履约方违约,接收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违约赔偿。
常见形式与金额: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多样,包括现金、支票等。金额通常根据合同金额、项目性质及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一般为合同价格的10%左右。
二、履约保函
定义与性质:履约保函是由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应申请人(承包商或供应商)的要求,向受益人(业主或采购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它借助金融机构的信用来保障合同的履行,具有独立性和确定性。
主要作用:履约保函为受益人提供了额外的保障。一旦申请人违约,受益人可依据保函条款从保证人处获得经济补偿。同时,它也约束申请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
具体内容:履约保函会规定一个赔偿金额,一般约占合约金额的5%~10%。保函中还会明确有效期及索赔条件,受益人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交索赔通知。
三、两者区别
提交主体与交付形式:履约保证金由承包商或供应商直接向业主或采购方交付资金;而履约保函则由金融机构以书面形式出具给受益人。
资金占用情况:履约保证金会占用申请人的资金;履约保函则只需缴纳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无需直接交付等额资金。
风险承担主体:履约保证金的风险主要由交付方承担;履约保函的风险则涉及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
